许某被审讯时的情景。
本报枣庄4月10日讯(记者 张冬梅 通讯员 王洪春) 一年轻男子大白天欲在104国道上侵犯一中年妇女,后被过路市民及时发现并报警。男子强奸未遂跑回了家。根据当事人的相貌特征,民警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在其家中将他抓获。
7日,滕州市界河镇的许某在104国道的辅道上散步。走到界河镇杨庄市场附近时,许某看到一名40多岁的妇女王女士独自在辅道上行走,突然之间许某产生了强奸该妇女的念头,于是便尾随其后,想等到周围没车经过的时候下手。
尾随中,许某和妇女越走越近,当许某走到与该妇女并排的时候,许某便和该妇女搭讪,问她干什么去。当时王女士就很警觉,随意说了几句话,但由于王女士不是本地人,许某根本没听懂她说的什么。不过,许某一听不是本地人,胆子就更大了,一看四周没人,就开始拽拉王女士,王女士受到惊吓,就开始往前跑,在被许某追赶时两人一起掉到了路边的沟里。
两人掉进沟里后,许某仍不死心,乘机掐住王女士的脖子将其摁在地上意图实施强奸。王女士大声呼救,恰有市民经过立即报了案,经过的市民吓跑了许某,最终许某强奸未遂。
界河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后,许某已逃离,王女士对犯罪嫌疑人的相貌特征进行了描述,说犯罪嫌疑人是一名20多岁的年轻男子,长脸,尖下巴,大耳朵,留着小平头,并且说话有点“大舌头”。
经王女士的描述,民警很快判定此人相貌与以前刑拘过的许某非常相符,于是立即赶往许某家了解情况。
“这些曾经服过刑的人员在我们这里都有详细登记,每个片警对他们的样貌特征以及家庭住址都很清楚,所以王女士一描述了他的特征,我们就立即有了判定。”办案民警说。
许某被抓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记者了解到,许某性格较为孤僻,与许某同村的一位村民告诉记者,感觉许某性格上有偏差,常常做出一些和普通人不一样的行为。
2009年,许某的朋友要去抢劫,他虽无意参与,但却帮着去“站场”,最终被判了一年多。“我们一般很少和他交谈,总感觉他的行为有些怪异,他第一次被判刑时,我们就感觉不可思议,他又不想去抢劫,为什么还要去赶‘热闹’,这次出了这样的事,我们更感觉无法理解。”这位村民说。
目前,许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