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司法局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探索社会管理新模式,坚持狠抓“三个同步”,努力实现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无缝对接,避免和减少了矫正对象解除矫正后出现的脱管、漏管现象,有力地促进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解除矫正与帮教工作同步启动。泗水司法局坚持在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之日,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及时办理解矫手续。同时,个人档案材料同步移交,组织安置帮教小组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将解教人员纳入泗水县安置帮教体系,接受教育管理。避免了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间的“空白地带”。
二是矫正、帮教责任同步衔接。泗水县司法局组织司法所,按照同一人矫正、同一人帮教的工作机制,实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与安置帮教责任包保责任制,开展“一条龙”服务,从而实现了解矫与安置帮教工作的顺利衔接,既降低了矫正成本,又提高了帮教效果。
三是管控与帮扶同步实施。我们针对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互相联系、相辅相成的特点,两者都是通过“管控、教育、帮扶、感化”等手段,从而达到管理教育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的目的,因此在工作中坚持把管控、教育与经济帮扶同步实施,避免了重复工作,提高了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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