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8日讯(见习记者 樊伟宏) 15日,记者从淄博市卫生部门了解到,新出炉的《2012年淄博市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首次对护患比例加以明确,普通病房0.6:1,重症病房2.5-3:1。
为保证临床护士配备,淄博市将按照责任制整体护理的要求配备护士,临床护理岗位护士占全院护士比例不能低于95%,普通病房实际护床比不低于0.6:1,每名护士平均负责的患者不超过8个,重症监护病房(ICU、CCU、NICU等)护患比为2.5-3:1,门(急)诊、手术室等部门根据门(急)诊量、治疗量、手术量等综合因素合理配置护士。
而对于市民比较关心的护士编制和绩效考核问题,记者从方案中了解到,医院将不得随意减少编制内护士职数,不得随意增加编外聘用合同制护士。当医院的服务规模、床位数量等发生变化时,应当合理调整护士配置数量并保证编制的落实,保证护士福利待遇。医院聘用的合同制护士与编制内护士享有同等待遇。
护士绩效考核则要求以护理服务质量、数量、技术风险和患者满意度为重点,注重临床表现和工作业绩,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护士的收入分配、职称晋升、学习进修、奖励评优等挂钩,向工作量大、技术性难度高的临床护理岗位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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