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下午,《济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草案)》研讨会召开。研讨会邀请了来自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及北京社科院等知名院校的专家学者共同对《济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草案)》进行座谈研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中会出席并主持研讨会。
刘中会首先对各位专家学者的莅临表示欢迎,他指出,《济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草案)》是为了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推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而制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出台《济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草案)》的重大意义,并在下步工作中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规则,全力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到实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决策,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严格按照行政程序规定设立的步骤来进行,对涉及公众重大利益、公众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一律要举行听证会,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众对政府行为的信任感,增强公众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