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依法保护好聚义湖的渔业资源,7月2日夜间和7月3日凌晨,在梁山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梁山县水产局、公安局、旅游局和水泊街道办事处联合开展了大规模的聚义湖渔政执法联合行动,济宁市渔业局渔政监督管理科的领导亲临现场指挥。
4月28日,梁山县成功举办了梁山聚义湖首届放鱼节,共增殖放流花鲢、白鲢、鲫鱼、青鱼、观赏鱼23万尾。在聚义湖放鱼的目的就是为了净化水质,为了旅游观光。目前所放鱼苗长势良好,水质也得到了有效改善。
为做好渔业资源的保护工作,梁山县政府下发了《关于2012年禁渔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聚义湖为常年禁渔区,要求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渔业资源的保护工作,严厉打击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
近期,梁山县个别市民,无视《渔业法》和梁山县政府的有关规定,不听看鱼人员的劝说,明目张胆地在聚义湖钓鱼,甚至个别市民使用非法捕捞工具进行捕捞,严重破坏了聚义湖的渔业资源,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这次聚义湖渔政执法联合行动中,水产局、公安局、旅游局和水泊街道的有关领导积极主动,亲自安排部署,整合了执法力量,协调配合,对破坏聚义湖渔业资源的不法分子进行了严厉打击,并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梁山县水产局 夏学敏)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