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大安镇)始终把深化“三务”公开工作作为强化组织建设、促进农村和谐的重要工作来抓,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取得了良好效果,促进了农村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的转变,为推进镇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建了良好环境。
做好两个统一。统一组织领导,把“三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具体抓,及时听取汇报,定期进行研究;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纪委、组织、农业、计生、民政、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三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分别设立了村务、党务、财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支持“三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统一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公开栏等形式,大力宣传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的知识,并在去年村“两委”换届工作中指导各村依法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和监督小组,对两个小组成员的选举进行专门说明,明确规定民主监督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产生,村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和村财务人员不得担任。
突出三个规范。规范公开内容,党务栏主要公开村“两委”分工、任期目标、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发展、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成员名单等内容;村务栏主要公开计划生育、宅基地申请报批、工程承建,以及扶贫、救济款物、优抚金发放等情况;财务栏主要公开村级财务收支、资金盘存、招待费用、应收款等明细。规范公开形式,凡需公开的内容须经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由监督和理财小组负责监督、审查、审核后方可公开;对公布的内容审核后,按照党务、村务、财务三大块内容,在统一配备的固定村务公开栏内进行统筹安排;规定各村设立村务公开意见箱和意见簿,及时听取群众意见。规范公开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为村务公开时间(重大事项随时公开),每月1—4日为民主理财日,每月5日为财务公开日;每年1月5日和7月5日举行村务公开“民主日”活动,将对财务收支审核、重大事项决策、村“两委”成员民主评议等情况进行整理归档;党务按照例行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进行公开,及时主动公开相关内容。
健全四项制度。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把此项工作列入各村年度绩效考核中,年初签定责任书,对落实过程中态度不积极、工作开展不到位、不履行职责、任务不达标以及对全镇整体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年终将严格责任追究;每年“七一”前后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和村“两委”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述职述廉活动,并进行民主测评或民主评议,评议结果要在公开栏中进行公布。实行廉政谈话制,党委主要领导每年都要与村党支部书记进行廉政谈话,去年换届后,镇党委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同80%以上的新一届村“两委”成员进行了廉政谈话,针对性地提出廉政方面的具体要求。建立督查制,采用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形式,对“三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限期整改;同时,要求各村自行留存“三务”公开影像资料,各管区每月5日负责将留存所辖各村的财务公开影像资料,交由经管站统一保存。健全村财审计制,开展例行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例行审计由镇经管站具体负责,将审计情况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并督促各村及时公开审计结果。
(段安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