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大货司机为躲避电子眼,竟在车牌架上做文章。一套自动翻转的号牌架可根据不同情况让车牌“站立”或“卧倒”。近日,金乡县交警大队民警在路面执勤过程中查获了两辆安装翻转号牌架的货车。民警依法对该驾驶员进行了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并责令其将装置当场拆卸。
近日,两辆满载砂石土的大型货车沿105国道由南往北行驶到鸡黍路段时,由于车子没有按照规定悬挂牌照,被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拦下。在检查货车车况时,民警意外发现该车车头的号牌架竟然是“卧倒”的,民警当即对全车进行检查,结果在驾驶室左侧发现了自动翻转机动车号牌装置的控制器,驾驶员在驾驶室就能自动翻转车牌。其中的一辆货车更“牛”,车牌号采取了拼接的方式,从其他车辆废旧的号牌上就地取材合成了一副“新”号牌。而两辆的前端都装有两到三个强光灯,在方便了自己的同时,却给别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地危害。
据驾驶员王某交待说,这样的车牌架可以让车牌自由翻转,一方面是为了在出行时方便,不易被认出,二是在有交警执勤的路段,车辆号牌可以“立正”,接受检查;脱离交警视线后,号牌就“卧倒”,车辆即使一路狂飙也不怕被路上的电子眼拍下。
执勤民警告诉记者:“比起其他形式的套牌车,自动翻牌车的危害更大,因为驾驶员不用担心被“电子眼”拍下而被处罚,就会肆意驾车违法,还会助长肇事逃逸的发生,给事故处理,破案带来困难。而在车头前安装强光灯的方式,则给对面行驶的驾驶员带来了极大的危害,极易诱发交通事故,这种置他人的生命财产于不顾的做法,应当严厉打击,决不能姑息迁就。”
按照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号牌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对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车辆,交警部门将对车主或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并记6分,同时责令其将非法装置拆除。(王 乾 周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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