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济宁市直安置军转干部档案考核工作已经完成,2012年度济宁市市直安置军转干部档案考核公示,内容如下:
2012年度济宁市直安置军转干部档案考核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示:
1、市纪委、济宁军分区政治部、市民政局和市军转办共同组成考核工作组,依据《济宁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进行考核。
2、各类奖励均以档案记载和奖励卡片原件为准,奖励卡片中呈报单位、审批机关公章不全不予计分。其中二等功以上奖励,除具备档案记载和奖励卡片外,须由部队师以上政治部门提供部队奖励通令原件(或盖师以上政治部门公章的复印件),本人提供证书、证章,缺少其中一件均不予计分。
3、边远艰苦地区认定以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为依据。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年限,以档案记载和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批注材料为准。
4、同一原因多次受奖的,按最高奖项计分一次。
5、考核计分年限一律截止到2012年3月31日,不足半年的不加分,半年(含)以上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6、公示期限为2012年7月13日至7月23日。
如军转干部对考核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市军转办核对确认;经确认需补充材料者,须按军转安置工作规定程序,在公示期内凭山东省军转办出具的《军队转业干部调整通知单》转递,逾期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