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广告管理提升城市环境形象,微山县执法局按照“治乱、提档”的原则,对城区违规广告牌、过街横幅、“小广告”三大问题进行专项整顿清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切实加强广告管理。对户外广告整治设立新标准,要求沿街门面的店招要做到一街(一条路)一条线外,不得另外设置侧面竖式招牌,沿街建筑物禁止设置布幔广告,商业性的过街横幅原则上不允许悬挂。对现有户外广告情况分类摸底,按照灯杆广告、楼顶广告、大型广告等类别进行全面摸底建档,为规范和整顿打好基础。规范广告审批设置,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及时查处、依法拆除未依法取得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督促到期的广告业主自行拆除,清除残损、废弃、停用的广告牌,并彻底清除“广告楼”现象。二是专项清理广告横幅。在加强广告审批设置工作的同时,执法局组织人员对沿街门面商家进行了入户宣传,严肃取缔乱吊乱挂条幅的情况。为此,还专门组织集中清理活动,对主次道路的跨街横幅、店招横幅广告进行全面清除,特别是奎文路、微山湖大道等路段。三是加强小广告清理和墙面保洁工作。一个月以来,共拆除违章广告牌70余块,清理布幔广告30多处,清除广告横幅多达200余条,清理张贴、喷涂等各类小广告1000多处。经过全面整治,城区户外广告得到有效规范,市容市貌明显改善。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新闻 > 部门新闻 > 微山县城市执法局认真抓好户外广告管理工作
微山县城市执法局认真抓好户外广告管理工作
时间:2012-07-31 22:00来源:微山县政府网 www.yunhepan.com
上一篇:微山县政府召开第六次常务会议
下一篇:微山县渔管委拆除办公大门打造亲民政府机关
济宁运河畔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来源于注明来“源于:运河畔或www.yunhepan.com”版权均属运河畔网所有,其他媒体可以转载,且需注明“来源运河畔网”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济宁运河畔,济宁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全网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