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可好了,村里把水泥路修到了家门口,彻底解决了晴天一身土,雨天两脚泥的出行难题,这是想都想不到的好事,我们群众非常高兴”,9月15日,在小孟镇前吴寺村张士祥老人这样告诉记者说。“这也是全兖州市20户以上的村内小街巷,第一条全部硬化的水泥路面”,兖州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这样说。
全面动员,全面落实。全兖州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会议召开后,小孟镇在2012年9月11日上午召开了由全体机关干部和村两委成员参加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下发了《小孟镇关于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详细制定了我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并对村庄道路建设的基本标准、资金筹措和使用管理做出了具体规定。成立了镇长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调度全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积极吸纳社会各界、广大企业、名人大户等捐资捐物、投工投劳,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村庄道路硬化和环境卫生整治的积极性,借政策东风,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实做好。
认真谋划,稳妥推进。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了督导组,具体负责各村环境整治工作。一是具体编制各村道路硬化明细表,确定硬化道路长度、宽度,筹措资金方法等,明确工程负责人员、工程进度,实行挂图作战,每周调度一次,每月汇总一次,对按工程进度提前完成的村,镇拿出50万元予以奖补。二是强化四制管理,即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三是严格考核奖惩。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对村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从重点专项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与兖州市级奖补资金挂钩。按照任务目标,对提前全面完成综合整治任务的村予以奖励。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纳入纳入年终考核,完不成任务的原则上取消评先树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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