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讯 据《齐鲁晚报-今日运河》报道,张某和堂叔张某某积怨很深,为了报复堂叔,张某产生盗取堂叔亲属骨灰盒勒索钱财的念头。张某伙同陈某先后两次盗取张某某亲属的骨灰盒,并发短信索要钱财。8日,记者从市中区人民法院获悉,因为敲诈勒索,两人分别被判刑。
张某和他的堂叔张某某在一个村居住,但是双方的矛盾很深。2011年7月,张某和他的朋友陈某一块吃饭时,将挖墓报复堂叔敲诈钱财的想法告诉了陈某,陈某表示同意。随后,张某让陈某使用假身份证办理了手机卡和银行卡。
2011年8月中旬,张某和陈某手持铁锨,来到堂叔张某某母亲的墓地,盗走堂叔母亲的骨灰盒,后来将其埋至一处耕地中。当年8月26日,张某用假身份证办理了手机卡,并发信息给堂叔,称他母亲的骨灰在其手上,并将卡号发给堂叔,让堂叔拿8万元来赎。
张某某并没有汇款。2012年1月21日晚上,张某和陈某又将堂叔婶母的坟墓挖开,张某又给堂叔发信息,称如不尽快打款,每挖一次增加两万元赎金,并称如再不付款,你们张家一个一个挨着挖,催促堂叔尽快汇款。
1月27日,张某某被迫向张某指定的银行卡汇了6000元。
张某在取出赃款后,感到堂叔已将此事怀疑到自己身上。于是,当晚张某多次给堂叔发短信表示,不再要余款,愿将款退回。
后来,张某和陈某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一审后认为,张某、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盗取受害人母亲以及亲属骨灰相要挟,迫使受害人交出钱财,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但二人后来放弃部分余款,系犯罪中止。据此,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记者 晋森 通讯员 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