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顺畅法》将在明年3月底到期。届时中小企业失去金融援助这一后盾,破产数或将大幅增加。由于实施援助的多半都是地方银行、信用金库等地方金融机构,一旦坏账增加地区经济势必受到影响,未雨绸缪尽快建立“企业再生基金”已成为当务之急。
据企业信用调查机构帝国数据库统计,利用《金融顺畅法》接受援助后破产的企业2010上半财年为8家,2011上半财年为90家,2012上半财年达到184家,增加势头迅猛。
企业想要接受援助必须先向金融机构提交以半年或一年为期限的经营改善计划。但有不少企业因通缩长期持续而迟迟无法实现重组目标。帝国数据库称,援助措施无法得到延长的情况层出不穷。
据统计,利用该法的中小企业达到30万至40万家,截至今年3月底,累计涉及资金高达约80万亿日元(约合人民币6.29万亿元)。(中新网金融频道)
作者:约合人民币6.29万亿元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