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增强住房公积金缴纳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推动微山县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没有及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要以这些单位为榜样,从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出发,认真遵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市政府《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及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义务,为促进微山县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做出积极贡献。
顺序号
名称
缴至日期
1·
微山县财政局
201210
2·
微山县经信局
201210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