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网11月10日讯(记者 侯嘉伟)近日,“西安一个3月大的婴儿因浴霸灼伤双眼被诊断为黄斑病变性失明”的消息,成为国内各大媒体关注的焦点。文章讲的是西安一位市民,开着浴霸给孩子洗澡。由于孩子长期盯着浴霸看,导致眼睛严重灼伤,被医院诊断为“黄斑病变性失明”。事情发生后,记者走访了烟台市的一些电器商场,发现部分商场还有销售一种儿童浴霸,据商家说,这种浴霸由于光不刺眼,所以对儿童视力没有损伤。
在烟台几家电器商场,记者发现商家大多把浴霸摆放在不起眼的角落。这些浴霸大多为4只灯泡,每只灯泡275瓦或者245瓦,合计功率一千多瓦。便宜的三、四百元,最贵的可达千元。问及浴霸伤不伤及孩子的视力时,商家的答复也各不相同。有的销售员称放心用就行,也有销售员表示长时间盯着看会对眼睛不好。
销售人员打开浴霸后,记者站在面前立刻能感受到灼热感,而直视浴霸则非常刺眼。这时商家向记者推荐了一款黄光浴霸,并介绍到,这种浴霸是专门为孩子设计的。“这个是发黄色的光,不是刺眼的光,金色的要比银色的取暖效果还要好,并且金色的光很柔和,不刺激小孩的眼睛。”
记者了解到,该商家所介绍的这种黄光浴霸,均为同一知名浴霸厂家的产品,该产品采用的是红外线取暖泡。那么是不是发出黄光的浴霸就不伤眼了呢,记者电话咨询了烟台市毓璜顶医院眼科主任孙英。
孙主任表示,浴霸的强光对孩子造成伤害,在医学上称为光损伤,“我认为商家宣传的黄光较柔和的概念,只是一种表面现象,只要光照的角度和强度是一样的话,这个光损伤在一定程度还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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