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沂南县的王某和李某均因为做了“二房东”吃了官司,原因是俩人租赁的是同一间门面,却相继在租后又加价转租,从中赚取不义之财,结果隐瞒欺骗终究没有好的结果,此事被房东得知后,俩人便相继被告上法庭。
记者调查发现,如今的租房市场上,“二房东”已经成了一大群体。这些“二房东”有的在租下门面后,再加价转租;有的租了住房后,为减少开支,将另外几间房加价后出租;还有的在租期快到时,转租给别人,骗取钱财后立即闪人。调查发现,这些转租的“二房东”,大多实在房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做主将房租转租,其中带来的纠纷和矛盾还真不少。
临沂一家网站上的合租信息多达三四百条 一间门面房被两次转租
俩“二房东”都被起诉了
2006年8月,家住沂南县县城的牛某将自己所有的位于县城商业街的一出租房租予李某经营使用,合同中约定租期为五年,年租费9000元。合同签订后一年多,李某在未告知房主牛某的情况下,将房子转租给王某,并从中收取转让费26500元。
2008年2月,王某又随手将房子以转让费27000元的价格租给了孟某。三个月后,就在孟某购货准备用租来的房子开业时,房主牛某找到了他,想要收回房屋使用权。孟某因此无法正常开业,后将王某起诉至沂南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王某返还转让费,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出租租赁物的,并不必然导致转租合同无效。本案中,孟某与王某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为有效合同。现因被告王某履行义务瑕疵,导致原告孟某既不能取得租赁权也不能合法地占有使用租赁物,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系违约行为,被告王某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遂依法判令被告王某在扣除原告孟某应当支付的三个月的租赁费2250元后返还剩余的全部款项24750元。
输掉官司的王某仔细分析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觉得事情的起因全都出自第一承租人李某,遂于数月后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李某返还转让费。最终,沂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令李某返还王某除去相应租赁费后剩下的所有款项。
瞒着房东骗了租客 “二房东”坑人还真不浅
记者在位于市区金坛路上的几个小区采访时了解到。 很多房子都是被一个人租下来,然后这位租房人再发布求租信息,寻找合租人,为的是节省租房开支。
记者在临沂一家租房网上看到,光合租信息就有几百条,记者以租赁者的身份联系了几个发布租房信息的人,发现这些招租者都是在租了房子后再将其中一间或者两间转租,自己当起了“二房东”。
记者随即打开一条信息看到,位于通达路与开阳路交会处的一个小区内,一位三室两厅的房子招合租者,招租人是张小姐。记者拨通张小姐的电话,对方表示把租金交给她就可以入住其中一间房,每月290元。当记者问及需不需要告知房东,张小姐直言道不需要,找她就可以了。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遭遇过“二房东”的人还真不少,其中引起的纠纷和矛盾也层出不穷。市区张女士将位于金雀山路附近的三室两厅的房子租给秦先生一家三口居住,合同约定租期两年,每月租金800元。两年租期到了之后,秦先生提出续租,于是张女士又和他签订了一年的租赁合同。
可令张女士没想到的是,其实早在秦先生租了房子一年后,他们一家三口就已经搬出去了,随即招租了四个人进去住,每人每月收取300元的租住费。张女士是后来听邻居偷偷告诉她才知道此事的。原来租客一直拿自己的房子从中赚钱,更让张女士气愤的是,当初整洁的房子现在乱的不成样子, 简直就成了个大杂货铺。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