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老年人‘难缠’,一旦涉及老人,案件就会变得复杂。但法律关系上往往又很简单,如果一判了之,很可能给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蒙上阴影。”济宁市老龄办主任骆军表示,“如何确保思想疏通先行,尽可能将问题化解在萌芽阶段,应作为‘老年法庭’开展工作的总体思路。”
对此,有着多年法律相关工作经验的原济宁市市中区人大法工委主任史仍斌建议,涉老案件调解应坚持“三步走”原则。首先是加强与社区村居的联系,了解诉讼老人的基本家庭情况,掌握矛盾重点。其次,与老人的子女、亲友广泛沟通,听取他们在对待老人纠纷问题上的看法意见。再者,在与老人交流时,应尽可能做到换位思考,站在老人的角度讲事实、摆问题,分析不同解决方式对老人今后生活的利弊,紧紧围绕维护老人合法权益进行调解。
打通连心桥,还需筑体系。济宁市在把司法为民、司法利民、司法便民制度进行完善的同时,更积极采取“庭前重释法、庭审重教育、庭后重感化”“三重”并进的办法,把老年人维权工作做出体系和长效。近五年来,共调撤结案涉老案件982件,调解、撤诉率为82%。
“随着老龄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作为老年人的新诉求,理应得到重点关注。”骆军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审判全程透明,确保老人不打‘糊涂官司’;做好案件判决后的定期回访和监督;延伸老年法制教育等几个重心开展工作,搭建起更为完备的老年维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