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3日讯(记者 马云云) 济南市将对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进行规范,委托有资质的回收企业负责建立市直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处理网络。到明年,济南市公共机构办公区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率将达到80%以上。
其中,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车辆等报废资产回收利用率达100%,危险废弃物(含汞光源、锂电池等)回收率达到100%,废纸、废塑料及其他废旧商品的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
2012年年底前,市直各公共机构要根据实际需要在办公室设置废纸、废塑料回收袋,并结合实际情况在办公区合理位置设置废纸、废塑料、危险废弃物回收箱。
在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商务局备案的有资质的回收企业负责建立市直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处理网络。统一配置回收袋和回收箱等回收设施,提供废旧商品回收指导手册,配备专门的回收人员、车辆和设施(佩戴或喷涂专门标志),承担回收任务,对废旧商品进行资源化处理并按要求向主管单位开具回收确认单和处理确认单。
济南市市直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单位、企业为五家,分别为济南市公文监销站、山东新天地静脉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富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华嘉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和济南泉汇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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