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6日讯(实习生 刘萍萍 记者 张钰)日前本报报道了济南正邦高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拖欠10余名员工工资及社保金一事。15日,该公司一名负责人表示,从12月起,将每月拨3万元让员工平分。
该公司员工联系记者称,3个月前公司就曾与他们签署《公司员工借款申请》并作出以上承诺,但至今为止,该承诺尚未兑现。且员工们不理解,工资发放是公司应该履行的义务,为何要以员工申请借款的方式来实现?
该公司济南的负责人表示,3个月前公司确已提出了这样的借款提议,但直至11月末,才与所有员工达成一致协议。因此,补发工资事宜只能于12月正式执行。对于为何要让员工签署《公司员工借款申请》,该负责人称,是为了不影响员工任职于新公司时社会保险金的缴纳,尽量减少员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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