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张女士拨打大众网济宁站新闻热线0537-3161789反映称,她09年入住金水湾小区,2010年上半年卧室的地面和卫生间就开始漏水,她曾多次向小区物业反映房子内漏水的情况,然而物业却迟迟没有拿出相关处理措施。本网记者就张女士的遭遇咨询了相关部门。
张女士:之前给物业迟迟不给解决 现在则称房子过了维修期
据张女士介绍,她09年入住金水湾小区,2010年上半年卧室的地面和卫生间就开始漏水,她曾多次向物业反映房子内漏水的情况,物业却迟迟没有给出实质性的处理措施。2012年8月份,张女士因忍受不了卧室里的竹制地板长期被浸泡散发出难闻的气味,自己用工具刨开卧室地面找到了漏水的原因,原来水是从两段冷水管连接处流出。"当时掀开地板时,地板下面有好多虫子把我吓了一跳。"张女士说。
于是,张女士再次向物业公司反映漏水情况。"物业联系的开发商公司一张姓工作人员查看现场之后,虽然也承认漏水的责任不是业主造成的,但却以管道超过两年维修期为由,拒绝维修。"张女士告诉记者。
张女士还告诉记者,开发商一直以房子私自改动过为理由不给维修。"虽然卫生间改动过,但是卧室没有改动,再说我们的改动并没有导致漏水,而现在明确漏水的原因了,物业却称过了管道维修期,无奈我们只好自己修理漏水的管道。"
圣泰物业:曾进行检查和维修
记者联系该小区物业公司圣泰物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业也确实接到几次张女士反映漏水的情况。在维修期时间以内时,物业曾联系和组织工作人员去察看过,但开发商也没有给出具体的解决方案。
此外,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因为张女士家的房子也进行了私自改造,之前联系建筑公司和开发商做的维修都是义务维修的。目前,张女士的房子已经超过了维修期,已经不在免费维修的范围之内。
济宁华辰房地产开发公司:不清楚相关情况
随后,记者按照张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拨通了济宁华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电话。一位罗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负责该问题的工作人员已经放假,正常上班时间是2月16号,他只是在节假日值班人员,具体情况不清楚。
另外,当记者询问该问题负责人的电话时,该工作人员则以放假回家为由称不清楚。
律师:可以依法对开发商进行起诉
记者就张女士的问题联系了山东中昊律师事务所李良律师。李律师告诉记者,针对张女士的遭遇,张女士可以依据《合同法》或者《侵权法》对开发商提起诉讼。鉴于张女士曾经对房子改动过,诉讼进入司法程序后,法院会启动鉴定程序,邀请鉴定工作人员对漏水的原因进行鉴定,从而得知漏水的具体的原因,确定相关的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