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济宁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3年2月16日在济宁举行。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35人,列席227人。
市纪委常委会主持会议。全会传达学习了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总结2012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3年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建华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平昌出席全会第一次大会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市法院、市检察院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全会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高度,科学分析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对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王岐山同志的工作报告任务明确,重点突出,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全面部署。姜异康同志的讲话结合山东实际,对加强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李法泉同志的工作报告对今年全省反腐倡廉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马平昌同志的讲话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从增强政治责任感、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强组织领导三个方面对做好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作出全面安排。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指出,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反腐倡廉方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服务保障大局,着力加强作风建设,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同时反腐倡廉建设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
全会强调,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要求,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维护党章、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为重点推进纪律建设,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实施办法为重点推进作风建设,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以提升能力为重点推进自身建设,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狠抓落实,不断开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第一,坚决维护党章、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对各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章,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加强对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落实年、突破年”,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重要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发挥服务保障作用。
第二,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实施办法为重点,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实施办法。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具体落实细则,建立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领导机关和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开展反对铺张浪费专项行动,继续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改进作风规定贯彻落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保证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坚决纠风治乱,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加强农村、社区、国有企业、高等学校等基层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