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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于7月1日起实施

时间:2013-02-22 18:03来源:未知 www.yunhepan.com

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自1996年颁布施行以来,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美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老年人口逐年增加,困难老人数量增多,家庭养老功能明显弱化,老年人权益保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此次审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更好地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主要有以下突破和亮点:明确指出“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等权利”。规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的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每年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为老年节”。重视家庭成员的精神赡养,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在养老和医疗保险方面,确立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框架,即“以居家为基础、社市中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规定各级政府应当逐步增加对养老服务的投入,并在财政、税费、土地、融资等方面采取措施,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设施,强调政府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孤寡老年人以及低收入的失能、高龄等困难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各级政府应重视,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即为老年人日常生活和参与社会提供安全、便利、舒适的环境。 (市中区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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