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讯(记者 颜凯)为充分展示济宁独特的发展优势、厚重的文化底蕴、良好的投资环境、生态宜居的水城风貌,更好地对外宣传、推介济宁,扩大“孔孟之乡运河之都文化济宁”城市品牌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市委外宣办日前决定建立济宁市外宣资料库,现面向全市征集外宣图片、视频以及新闻宣传信息等资料,供全市对外展览、刊播、宣传使用。
一、作品内容
反映济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情况、重大节庆活动等,包括工业、农业、交通、商业、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城镇建设、生态文明、群众生活、社会风尚等方面内容的各类图片、视频和新闻宣传信息均可。
二、征集范围
1、外宣成品。市委外宣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度假区,市直有关部门已经制作完成并出版的外宣画册、折页、宣传片等。
2、摄影图片。黑白、彩色不限,风格不限,年代不限,格式为电子版,大小在5mb以上,图片清晰。
3、视频影像。20分钟以内的风光片、专题工作汇报片、形象展示片等,要求DVD光盘,或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的高清视频格式文件。
4、宣传信息。各级各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在抓落实求突破上采取的亮点举措、取得的经验成果等新闻线索性文字材料,单条信息不超过300字。
应征作品需标明作者、联系方式,图片及视频资料还需配以创作时间、地点以及相关文字介绍,已经公开发表或已经商业使用的请予以注明。所有应征作品不限数量,文责自负。
三、作品用途
对审核通过的征集作品纳入济宁外宣资料库统一保存、管理和使用,包括制作光盘、画册和折页,或用于展览交流、媒体刊播、网络宣传等,为打造“孔孟之乡运河之都文化济宁”城市品牌提供丰厚素材。
四、作者权益
充分尊重作者的著作权和署名权,为作者建立专门的文件库并编号,确保作者合法权益。使用单位视使用性质,向作品作者支付稿酬或出具荣誉文书。从优秀作者中遴选8-12名作为特约作者,建立合作关系,作品优先使用,相关权益另议。
五、上报方式
外宣成品、摄影图片、视频影像、新闻宣传信息由各级各有关部门统一收集、整理上报,其中外宣成品每件一式5份(同时上报外宣成品中所使用的原版照片电子版)。摄影爱好者也可直接与市委外宣办联系,联系电话:2967878,电子邮箱:sdjnwxb@163.com,集中上报时间为2013年4月12日—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