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切实加强村级计生队伍建设,充分调动计生专职人员的积极性,大安镇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积极构建奖惩体系,推动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开展。
支部书记绩效考核制度。在《关于村级年度工作和村党支部书记绩效补贴的考核办法》(安发【2013】2号文)中,计划生育工作在全镇各项工作中所占比例达到15%,共涉及统计管理、技术服务、流动人口管理、政策法规、计生政务公开、阵地建设等6大项、15分值。同时,该文件还详细规定了“一票否决”项和加减分因素,其考核结果直接与村支部书记绩效工资相挂钩,极大调动了支部书记抓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专职人员千分考核制度。依据省、兖州市计划生育工作规范和工作安排,以及镇党委相关文件精神,针对村级计生专职主任、药管员和育龄妇女小组长等村级计生专职人员,严格制定了包括合法生育率、统计工作、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孕情随访、出生婴儿性别比控制、已婚育龄妇女查体、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管理、产后术后药具随访、计生阵地建设等17项考核内容,考核结果直接作为专职人员误工补贴的发放依据,并规定考核得分在960分以下村,将取消年终评先树优资格。
专职人员误工补贴制度。在明确村级计生专职人员职数(500人以上的村,设计生专职主任和药管员2职;500人以下的村,设计生专职主任1职)的基础上,对村级计生专职人员误工补贴结构和标准进行了调整,按照基本补贴、绩效补贴和人口补贴三部分给予相应补贴,其中基本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绩效补贴、人口补贴经年终考核综合评定后一次性发放。同时,详细列举了重点管理、重点帮促、重点关注的条件,规定了凡是纳入兖州市、镇两级重点管理、重点帮促、重点关注范围的村,将依据对应条件给予相应扣除。(段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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