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天气预报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宁人事考试单位代码
济宁市安全教育平台
济宁违章查询
济宁住房公积金查询
济宁科技网 济宁培训班 济宁银行网上银行 济宁教育网 历史故事 家庭教育 济宁市地图 济宁房产 济宁教育网 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 济宁新闻网
币圈最新消息 济宁信息港
浏览器之家 济宁汽车 睡前小故事
下载吧 股票书籍 花花草草
百应百科 照片恢复 学习通
红警之家 睡前小故事 马伊琍
手机照片恢复 手机数据恢复

济宁市公安局关于整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通告

时间:2013-05-20 13:48来源:未知 www.yunhepan.com

  济宁市公安局关于整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通告


  为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扎实推进我市“五城同创”,迎接2014年省运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城区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活动,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教育群众摒弃各种交通陋习。特通告如下:


  一、驾驶机动车时,严禁争道抢行、随意变道、掉头、停车、在禁鸣区内鸣喇叭。严禁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乘摩托车乱鸣怪音喇叭、随意改装排气管。


  驾驶非机动车时,严禁走机动车道、闯红灯、越线停车、逆向行驶。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严禁闯红灯、翻越护栏或者实施其他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二、摩托车销售商不得将摩托车安装怪音喇叭或改装排气管后出售,维修商铺不得私自对摩托车进行改装。


  三、城区沿街各单位、商铺门前,不得占道停放车辆、摆摊设点、超门头经营或有其他妨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的行为。


  四、接送学生车辆应当即停即走,不得随意占道。严禁学生将自行车、电动车停放在道路上。学校应当组织家长成立家长委员会,组织学生实行路队制和戴交通安全“小黄帽”标识,列队集合上学、放学。


  五、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以100元罚款;违法停车的,处以100元罚款;违法掉头的,处以100元罚款;在禁鸣区内鸣喇叭的,处以50元罚款。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的,处以20元罚款;驾驶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的,处以20元罚款。行人闯红灯的,处以警告或10元罚款;行人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的,处以警告或10元罚款;翻越护栏的,处以20元罚款。


  本通告自5月20日起施行。 

 
  济宁市公安局


  2013年5月12日 

相关阅读
  • 济宁市反诈中心发布紧急通告
  • 注意绕行!济宁市主城区内环高架及连接线项目西外环封闭通告
  • 山东省疫情指挥部发布通告 加强入境人员来鲁申报登记
  •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诊疗秩序恢复 5种方式预约挂号
  • 重拳出击 济宁公安机关依法打击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行为
  • 任城警方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的通告
  • 济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聚众赌博、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违法行为
  • 济宁警方依法查处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行为

    • 上一篇:军转干部安置会议:确保完成军转干部安置任务
      下一篇:群鸟欢飞 济宁北湖中心岛屿成鸟类天堂(图)

      济宁运河畔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来源于注明来“源于:运河畔或www.yunhepan.com”版权均属运河畔网所有,其他媒体可以转载,且需注明“来源运河畔网”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济宁运河畔,济宁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全网热点
      • 健康
      • 教育
      • 新闻
      • 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