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天气预报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宁人事考试单位代码
济宁市安全教育平台
济宁违章查询
济宁住房公积金查询
济宁科技网 济宁培训班 济宁银行网上银行 济宁教育网 历史故事 家庭教育 济宁市地图 济宁房产 济宁教育网 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 济宁新闻网
币圈最新消息 济宁信息港
浏览器之家 济宁汽车 睡前小故事
下载吧 股票书籍 花花草草
百应百科 照片恢复 学习通
红警之家 睡前小故事 马伊琍
手机照片恢复 手机数据恢复

山东省疫情指挥部发布通告 加强入境人员来鲁申报登记

时间:2020-03-14 22:33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www.yunhepan.com

济宁新闻网讯 山东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日前发布通告,为维护正常疫情防控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切实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将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入境人员来鲁申报登记。

一、入境人员(指出国<境>返回的中国公民和入境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来鲁后,应当遵守国家和省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的疫情防控决定、命令,自觉向单位或社区(村居)申报登记,接受检验检疫、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宾馆、酒店等要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报告义务,接待单位、社区(村居)、出租房主应按规定将入境人员的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相关疫情防控部门报告,配合落实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单位或社区(村居)应引导入境人员第一时间通过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来鲁申报”模块申请健康通行码。

三、对入境人员故意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单位、社区(村居)或者个人不按规定登记报告入境人员信息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请广大人民群众对发现的可能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入境人员,积极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或者相关疫情防控部门举报。(《济宁新闻联播》)

相关阅读
  • 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 泗水圣水峪镇加快推进示范片区建设
  • 百日攻坚在行动|济宁年内实现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万人
  • 转发扩散|严防输入性疫情,境外来济人员这份须知必看!
  • 16份有温度的体检单 致敬济宁援鄂医护人员
  • 鲁H28**D逆行被网友举报!记3分罚200元!
  • 京东云(鲁南)数字经济产业园最新进展来了!
  • 这里有答案!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后领多少?
  • 鲁南高铁项目铺轨基地迎来“第一趟列车”

    • 上一篇:访谈 | 济宁市人社局局长张茂瑞解读复工复产惠企政策
      下一篇:视频|生活按下“恢复键” 今天我们搬新家

      济宁运河畔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来源于注明来“源于:运河畔或www.yunhepan.com”版权均属运河畔网所有,其他媒体可以转载,且需注明“来源运河畔网”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济宁运河畔,济宁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全网热点
      • 健康
      • 教育
      • 新闻
      • 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