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金融创新,缓解小额信贷中抵押担保不足的问题,进一步提升金融业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在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推进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合作,切实缓解小额信贷中抵质押担保不足的问题,今日,我市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在人保大厦正式启动。
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是指为满足小型微型企业、农村种植养殖大户和城乡创业者等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小额融资需求,由借款人投保该险,银行以此作为主要担保方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一种保险业务。借款人未履行贷款偿还义务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银行承担贷款的损失赔偿责任。贷款资金只能用于生产经营用途,不得用于消费及其他用途。
近年来,小型微型企业等城乡创业者融资难问题突出,因抵押物缺乏、抗风险能力差,他们往往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此次试点工作的启动以依法合规、风险可控为前提,按照制度先行、逐步完善、全面推广的原则,创新银保合作和金融服务模式,有效缓解我市“三农”、小企业及城乡创业者抵押担保难问题,有效控制和分散信贷风险,促进城乡创业创新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发挥金融业在“惠民生、促增长”上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