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全省“行政程序年”活动总结暨政府法制工作电视会议获悉,今年以来,市政府及所属部门共举行重大决策听证会21次,涉及物价、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多类决策事项。目前,我市正在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定标准、公共参与实施细则、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等配套制度,以此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监督、纠错和责任追究机制。
去年,全省各地各部门开展了“行政程序年活动”,有力提升了各级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推动了政府各项法制工作开展。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济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并进行了形式多样的解读宣传。在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方面,今年以来,市政府及所属部门共举行重大决策听证会21次,涉及物价、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多类决策事项。在今年4月举行的全市部分行政机关和企事业依法行政问卷调查中,包括“两个规定”在内的依法行政知晓率达83.7%,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满意率为72.6%,较以往有大幅提升,政府在创新行政决策方面、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方面取得的成效日益显现。
为更好地提升政府法制整体工作水平,我市将继续深化“行政程序年”活动,推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加强行政复议功能建设。目前,我市正在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定标准、公共参与实施细则、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等配套制度规定;整合市政府和各级部门的专家咨询库,建立统一规范的专家资源共享平台;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监督、纠错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扭转“重决策、轻执行”的局面,不断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水平。(记者 张昭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