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民营经济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在起草过程中进行了多次研究修改,几易其稿。意见起草过程中始终坚持三个原则:一是“放开”,民营经济发展的门槛放到最低,发展环境放到最优;二是“不重复”,凡是中央、省、市及相关部门已出台的扶持政策,原则上不再重复;三是“创新”,上级已有过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大胆创新,能突破的均突破到底线。
多部门组成专门班子起草意见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市一直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去年我市隆重召开了高规格大规模的全民创业民营经济动员大会,出台了支持全民创业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迅速形成了全民创业高潮,有力推动了全市民营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今年,面对全球经济低迷、宏观经济下滑、区域经济发展压力增大的严峻形势,我市坚持把民营经济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学习外地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研究制定政策更宽、环境更优、推进力度更大的政策措施,全力推进民营经济跨越发展。召开有关部门、县区和民营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深入研讨政策措施;带领县市区分管领导、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赴江浙考察学习;组织5个调研组,分赴12个县市区查问题、摸实情、促落实;市委政研室、市政府研究室、市中小企业局组成专门班子共同起草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6月2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意见》起草情况汇报,文件起草小组根据常务会议提出的意见,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22日,又征求了各位常委、副市长和政协主席、人大第一副主任等市领导的意见;23日,市政府领导又专门召开会议,对这个意见再次进行了研究修改,几易其稿。
意见分为6个部分30条,概括为“12215工程”
意见共分6个部分30条,可概括为“12215工程”。即:1个“放”。放宽注册登记条件、放开投资经营领域。2个“支持”。支持资金、技术、人才、土地等要素保障;支持公益培训、品牌创建、市场开拓、招商引资(智)、社会化服务机构等服务体系。2个“载体建设”。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尽快实现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建设创业园区、专业市场、特色镇村、产业集群等载体,让中小微企业发展有场地、有群体、有特色。1个“优化环境”。主要是激活创业主体、实施扶助措施、提高行政效率、加强监督落实、营造舆论氛围等,为创业者和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良的外部发展环境。5个“突出带动”。主要突出特色产业、创业园区、专业市场、产业集群和品牌带动。
该意见主要特点是注册登记“一放到底”。注册资本“零首付”,工商登记“先照后证”,企业冠名“放开限制”,网店经营“自愿登记”。二是投资领域“非禁即入”。凡法律没有禁止的所有领域均向民营资本开放。三是创新服务“多措并举”。全方位提供政策咨询、融资担保、创业辅导、人才培训、市场开拓等服务。四是载体建设“突出扶持”。突出扶持特色产业乡镇(村)、创业园区、专业市场及产业集群培植。五是发展要素“全力保障”。从资金、技术、土地、人才等方面全方位、大力度支持保障。六是发展环境“着力优化”。突出打造全省乃至全国全民创业民营经济发展门槛最低、扶持力度最大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