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了解到,市中区日前提高了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其中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470元以上,月人均补差不低于329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提高到2550元以上,月人均补差不低于149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到4100元以上,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到2700元以上。
据了解,今年市中区把做好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纳入全区民生保障体系建设,结合此次城乡低保提标,该区将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扩面和资金监管,及时将新标准下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坚持每年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资金进行审计,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和阳光操作。(见习记者 张梦西 通讯员 董龙富 吴振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