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记者 谷雨 通讯员 任鸿雁 吴忠伟)城区某小区大门处,胡乱穿着的保安服装随意套在身上,无睹眼前经过的居民和车辆,有的低头摆弄手机,有的抽着烟卷茫然坐在值班室内。7月18日,任城区公安分局在检查中,发现保安人员根本没有经过任何培训,没有一人持有保安上岗证。深入调查后,负责人成某某冒用某保安公司名义,私刻公司印章,非法经营保安服务业务,成为地地道道的挂着羊头的"黑保安"。
违法人员成某某系市区某保安公司保安员,在工作中发现,一些物业公司在转包保安服务业务时,根本不看服务资质和公安机关许可经营手续,看重的只是价格。今年4月份,成某某在市区一流动小摊上,以30元价格私刻了"济宁市某保安服务公司"印章。5月份,便顺利承包到某物业公司转包的某小区保安服务业务,并使用假印章与其签订了派出12名保安员的服务协议。揽到活后,成某某立即通过各种途径从农民工、失业人员、无业人员中非法招聘保安员,只要想干,不管是什么人,套上买来的保安服装就成了保安员。很快,12名"黑保安"到位并上岗。
成某某以每名保安元每月1400元与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实际发给保安员的工资是每月1250元,12名保安每月非法获利1800元。至被依法查处,成某某除购置服装等费用外非法获利3000余元。日前,任城分局以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依法对成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2日并处500元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服务条例》规定,经营保安服务业务须经省级公安机关许可,取得经营许可证后,方能开展保安服务业务;保安员须经市级公安机关审查并进行考核,取得保安员资格证后,方能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