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讯 小区存有自备井用于绿化,是否合理?近日网友"公平正义"在本网《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留言称,任城区长安花园小区物业存有自备井,供物业绿化小区使用。对此,部门回复称,将办理临时取水许可手续暂时使用,条件成熟将封井。
据网友"公平正义"介绍,在长安花园小区物业用房南边有一自备井,主要供小区内绿化用水。该自备井平时上面用一长约一米半,离地40公分高的石头盖着;井下有一潜水泵,需要用水时就从该井抽水。
据了解,为了保护地下水资源和保障城区居民用水安全,至2012年10月开始我市启动城区公共供水管网内自备井封停工作。但长安花园小区自备井的存在是否合理?
"小区自备井是否经过许可,这样不是非法获取水资源?"网友"公平正义"说。
对此,市水利局经调度任城区水务局后回复称,该自备井为为金城街道办事处董庄村委所有,目前由小区物业公司使用于小区绿化。
一般小区绿化用水建议使用地表水、中水或雨水,考虑到长安花园小区绿化用水实际,下步将追缴该自备井用水费用。同时为规范管理,将为该自备井办理临时取水许可手续(一年一发证形式),待地表水、中水或雨水通水后,立即封停该自备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