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济南赋予街办宅基地审批权 对用地、建房规划同步审批
时报9月5日讯 农村宅基地,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5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济南市市区宅基地审批与建房规划管理实施意见》,赋予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宅基地用地、建房规划审批权。这标志着,济南市宅基地审批进入“快车道”。
2010年6月,《济南市市区宅基地审批管理规定》出台,该管理规定对进一步规范市区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仍然存在宅基地用地有缺口、规划指标不明确、审批程序繁琐等问题,导致审批工作进展缓慢,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乱搭乱建现象时有发生。
此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济南市市区宅基地审批与建房规划管理实施意见》,赋予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规划审批权,对宅基地用地、建房规划实施同步审批,细化了宅基地审批程序和办理时限,明确了宅基地建房规划指标,并要求各区每年要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3%至5%用于宅基地建设,宅基地的审批工作更加规范便捷。《济南市市区宅基地审批与建房规划管理实施意见》的出台,对于满足农民群众需求、规范宅基地的审批、减少违法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宅基地管理和服务。要切实管住,针对当前农村住房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和办法,预防和遏制违法建设、乱搭乱建等不良现象。要真正管好,根据农民群众的特点和实际需求,不仅要在宅基地和建房规划审批上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相关部门还要对农村住房建设提供规划设计等方面的服务,努力提高农村住房建设的质量。 (记者赵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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