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济南公积金新规加半年缓冲期
齐鲁晚报济南9月9日讯(记者 喻雯) 济南公积金提取新政发布6天来,公积金服务大厅持续“爆棚”.9日,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新规中受影响最大的两类人群,提取时间延长半年。
“今天怎么排了这么长的队伍呀!我八点就来了。”9日,济南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再现“爆棚”.上午9点左右,大厅门外已排起了长队。公积金服务大厅门口被围得水泄不通。这是公积金提取新政策发布的第六天,政策持续发酵影响下,扎堆办理的人越来越多。
针对扎堆提取的情况,济南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营业时间已由上午9时提前至8:30,中午8个审批窗口全部开放,对当日17:00前领取号码的市民全部审批完成后再下班。即使这样,大厅的人流压力仍很难缓解。
据了解,《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9月3日发布,将自10月1日起施行,主要对两类原因提取做了调整。一是针对无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时可在取得有效凭证和证明材料三年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余额,提取总额度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且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而此前政策对公积金余额的一次性提取,没有时间限制。
二是有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只能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商业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前不得以其他非销户原因提取,但仍可每还款满一年提取一次,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的也可提取公积金。根据此前的规定,市民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在贷款没有还清之前,拿着有关凭证,可以办理公积金余额的一次性提取。
这一政策发布以来,由于公积金中心归集系统升级和中秋节影响,并且公积金服务大厅只有一处,造成了集中提取现象的出现。为方便职工提取公积金,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研究决定适当延长上述两类原因提取公积金时间。
一是凡因购买自有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未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有效购房凭证满3年的,可延长至2014年3月31日凭有效凭证办理提取手续。二是有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购房全额发票或房产证的,可凭上述材料延长至2014年3月31日提取。
因其他原因提取公积金的不受政策影响,可随时办理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调整应把“问题”想在前面
9日,济南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告,受公积金提取新政影响的两类人群,办理提取业务可以延长半年。此前,济南发布公积金提取新政,在6日和9日,公积金服务大厅两次“爆棚”,出现扎堆提取的情况。
面对两次出现的“爆棚”,济南公积金管理中心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延期,并对市民关心的话题,如调整是否因为缺钱等进行了回应和解释,展示了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态度和能力。但市民们更期待,这种“折腾”能少出现。
梳理此次济南公积金提取新政,从9月3日向各家媒体发布通稿,并于当晚在官方网站发布提取细则,到9月6日出现首次“爆棚”,其间各家媒体对新政影响哪类人群,又有哪些人群不必跟风提取,可以说做了详细的解读。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经过两天的周末(7日和8日),9日再次出现“爆棚”.这就不得不让人思考一个问题,除了政策误读和盲目跟风导致的扎堆提取,还有哪些原因导致“爆棚”的出现?我们从中能观察到什么?
公积金的提取和市民的生活密切相关,它既可用来贷款买房,又能用来还贷。但与此同时,公积金提取政策又相当复杂,既涉及贷款形式,还关涉提取用途,尤其是调整之后,还设置了时间限制,并且有些条件还互为前提,让“能不能提公积金”成了群众高度关注的问题。咨询电话和提取人数骤增,即是一个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