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广峰告诉记者,经山东省千佛山医院组织专家会诊后,建议转入精神病专科医院进一步诊断治疗。8月19日,王彩霞转入山东省精神卫生中无人心治疗,该精神卫生中心诊断结论为"急性应激反应",并"建议住院治疗三个月".
晋广峰说,8月9日出事当天下午,一名自称莘县法院副院长李自峰的人与一名自称法院院长的人来到莘县人民医院对他们表示:目前先治伤,有什么事情找我们说,医疗费、误工费这些需要赔偿的,等治疗结束后我们一块解决。
但令晋广峰没想到的是,这之后,法院的态度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他说,对于妻子的病情治疗情况他们都及时反馈给了莘县法院相关领导,目前的治疗费用已花费了数万元,然而此后法院不仅连一个问候的电话都没有,更不用说来医院探望,反而通过他人传话给他们称:王彩霞当时是干扰执法,法院不承担责任。晋广峰说,现在打电话给法院,法院都以领导开会或不在等各种理由置之不理,去法院找领导连法院的大门都不让进。
针对王彩霞和家人反映的问题,9月16日上午9时许,记者赶到聊城市莘县法院了解情况。法院门卫和负责新闻宣传的该院办公室孙主任联系后,孙主任以"工作繁忙"为由表示不接受采访。记者随后拨打了该院副院长李自峰的手机,李自峰在电话中表示,记者采访必须要得到该县县委宣传部的同意。记者和莘县县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联系后,该负责人表示会和法院联络。十来分钟后,一位自称是法院督察室白主任的女士和被白主任介绍为该院研究室主任的男士,将记者领进了一间接待室。在查看了记者的证件并要求记者不许录音后,白主任表示,她代表法院通知记者,王彩霞事件正由他们的上级--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调查,在此期间,莘县法院作为当事方不接受任何采访。随后,白主任起身表示送客,不再回答任何问题。
晋广峰对记者表示一定要为妻子讨一个公道,为此他已陪同妻子在山东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做了伤情鉴定,记者看到该司法鉴定中心9月18日为王彩霞出具的伤情鉴定结论为"轻伤"。
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院长刘炳君教授认为,本次冲突事件的发生确属一件非常遗憾的事情,它表明,司法人员要始终保持执法理性,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要时时努力做到将抽象的公正司法和文明执法的司法理念有效地落实到具体的司法执法活动之中去。具体到本案,鉴于法院方面在记者采访时,没有积极主动且全面客观地说明事件的发生缘由和事实经过,执法活动中的具体行为人未出面澄清相关事实,因此目前本案的具体法律事实和相关法律责任还不好明确判断。但是,如果最终有证据证实:王彩霞的人身损害确系被法院执法人员所误伤或者确属执法人员的不当执法行为所致,那么,该法院应当对其工作人员的不当履职行为依法承担基于过错而产生的侵权的损害赔偿责任;同时,负有直接责任的具体执法人员也有义务依法承担相应的具体法律责任。(本报记者 姚建)延伸阅读:无棣县法院强化非诉执行 创新方式树立执法权威五名法院员工被指酒后打砸农户 官方称正常执法肖华:法院在执法上不能玩“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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