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法院认定,秦某提供的证据无法证实四被告的管理行为与其所患精神疾病间有必然的因果联系,只能说明教师明知原告精神不稳定,却对其进行体罚,不利于原告的病情恢复。 为此,被告枣庄市四十二中学向秦某承担20%的赔偿责任,一次性赔偿2491.35元。
赵敏说,在判决之前,刘宾校长就已经给了秦某2000元,剩下不到500元钱,学校给老师说,不用老师负担,由学校统一支付。
“他们父子俩就是因为对判决结果不满意,为了报复,才对老师下了毒手。”赵敏没想到秦某的一再纠缠最后竟酿成惨剧。已经在宾馆住了两天,她还在焦急地等待事件的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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