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换房换股换保促农民变市民
本报10月26日讯 26日,记者在济南市召开的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全市将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计划到2020年,三成村(社区)达到示范村标准,八成以上的村(社区)达到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农民进城后,城乡社保有望并轨。
根据《关于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全市将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创建活动,计划2015年,全市10%的村(社区)达到示范村标准;2020年,全市30%的村(社区)达到示范村标准。80%以上的村(社区)达到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在全省率先实现美丽乡村建设目标。
济南市将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城中村改造政策体系,研究制定城中村农民转居民、村庄转社区、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集体经济转股份制或混合经济的具体政策,城中村安置房给予办理房产证。济南将研究制定城乡“换房”、“换股”、“换保”等政策办法,让进城农民共享改革成果。拟实施“换房”进城,按照“拆一还一”安置政策,鼓励和引导农民以宅基地及农村住房置换城镇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使进城镇落户的农民在城镇拥有自己的住房。拟推进“换股”进城,通过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到人、承包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让农民变股东,继续享有原集体资产和承包地的收益。拟推进“换保”进城,推动城乡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并轨,帮助农民将“农保”换成“城保”,实现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均等化。
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是什么?记者看到,乡村农民年人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市)区平均水平;自来水入户率大于90%;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98%;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超95%;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落实到位。(记者 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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