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兑现困难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金”,被纳入2013年兖州市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预计2013—2015年,兖州市兖州市财政每年将拿出1000万专项资金,分三批兑现落实2002年9月28日--2012年12月31日困难、特困及破产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其中2013年度兑现2007年年底前的2200余人。
为做好这项工作,兖州市成立了以分管兖州市长为组长,兖州市财政局、兖州市人口计生局、兖州市经信局和兖州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兖州市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工作领导小组,依据2002年9月28日颁布实施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2010年9月30日鲁[2010]55号文《关于认真落实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有关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兖州市人口计生局制定了《关于做好全兖州市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人员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兖计生领字〔2013〕5号)。
根据文件要求,对困难企业进行调查、摸底、统计,截止今年8月底已确定落实政策的困难企业共77家,目前正组织企业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退休职工进行申报,同时计生部门对已上报人员是否独生子女父母进行确认。预计11月份将摸底统计结果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监督举报,以调查审核确认为准,公示完毕后首批补助金将发放到位。(魏明 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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