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万元专项资金提供发展保障
产业培育离不开要素保障,围绕打造国际着名旅游城市,《意见》在资金支持方面进行了重点突破。记者了解到,自2014年起连续三年,烟台旅游发展资金将从原来的1500万元提高到4000万元,专门用于城市旅游规划编制、宣传促销、人才培训、专项奖励、设施建设等。
作为全国最佳休闲旅游城市,烟台旅游企业群星璀璨,但要培育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还需金融机构在灵活运用金融工具等方面提供更多支持。《意见》对开展旅游项目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抵(质)押贷款,创新开发符合旅游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推进中小旅游企业和乡村经营户以互助联保方式进行贷款融资提出进一步要求。从今年开始,市级信用担保机构每年将安排一定比例担保资金扶持中小旅游企业发展。
针对用水、用电、用气等涉旅企业意见较多的领域,《意见》要求,从今年10月起,严格落实旅游企业与一般工业企业相同的用水、用电、用气政策。与旅游企业、旅行社、集散中心、采摘观光农业经营单位或个人等相关的税费减免系列扶持政策得到同步推进。《意见》还对机关事业单位将公务活动中的交通、食宿等事务交由旅行社代理服务做出新规定。
据烟台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介绍,为健全旅游业发展考核机制,从明年开始,烟台将旅游业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延伸阅读:乘船游遍港澳日韩 烟台望4年成著名旅游城市烟台入选中国十大避暑旅游城市 超35℃天数很少烟台“蓝天白云”数挺多 压倒山东平均数百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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