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极严重污染天 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中小学停课
□记者 牛远飞 报道
本报济南11月19日讯 济南市政府今天印发《济南市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简称《预案》),明确当出现极严重污染天气发布红色预警时,绕城高速以内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停止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必需之外的一切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生产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应当临时停课。
《预案》规定,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技术规定(试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重度(含)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时,按照相关分级方法,制定了相应的预警等级。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分为红色、橙色、黄色三个级别,红色预警为最高级别。当预测连续3天(含)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时,发布黄色预警;当预测连续3天(含)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时,发布橙色预警;当预测1天(含)以上发生极严重污染天气时,发布红色预警。
根据《预案》,发布黄色预警,启动III级响应。III级响应措施包括实施强制性减排措施、建议性减排措施和健康防护措施。其中,强制性减排措施包括: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石化等重污染行业实施限排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30%以上;主城区内的非集中供热燃煤工业锅炉在日常运行的基础上限产30%以上;绕城高速以内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城市主城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焚烧及烧烤;道路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加强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规范化管理,停止可能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作业等环节。
发布橙色预警,启动II级响应。II级响应措施是在III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至少增加以下措施:火电、钢铁、建材、化工、石化等重污染行业实施限产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累计削减60%以上;暂停所有建筑(室外作业)、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
发布红色预警,启动I级响应。I级响应时,在II级响应措施基础上,至少增加以下措施:绕城高速以内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公交、出租等民生保障车辆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及电力抢险等车辆除外);增加公交车运力,延长公交车营运时间,及时向社会公布延长营运时间信息;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停止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必需之外的一切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生产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应当临时停课。
为保障应急预案的实施,济南市政府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担任,负责指挥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协调解决应急预案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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