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旁,产出了60元一粒的“抗癌新药”,抄着南方口音的老板愿花90元购买,一倒手每粒就能赚到30元钱。73岁的华老汉,在一位“同乡”的指导下,取出一万多元积蓄做起了“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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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汉出门遇“贵人”
10月7日11点左右,微山县韩庄镇73岁的村民华老汉外出购物,行至一交叉路口时,一名30多岁的男子,走了上来。“大爷,你好,咱们附近的抗癌制药厂在哪里?”这名自称刘大星的男子,抄着南方口音向华老汉问道。华老汉在附近住了70多年,没听说过附近有制药厂,更别提抗癌制药厂了。“您找那个药厂啊!我知道在哪!”这时,一名自称王清福的男子走了过来,王清福称自己给制药厂的老板做过装修。在交谈中,他告诉刘大星,可以带他去药厂,但必须给自己和华老汉每人一百元钱的“好处费”。正当华老汉准备推迟时,刘大星爽快地答应了下来,并说如果是真药的话,自己愿意以90元一颗的价格收购。在赶去药厂的路上,王清福告诉华老汉,自己跟他是一个乡镇的,有这样好事肯定不少自己人,华老汉听到这话,十分的感激。行至一饲料厂附近时,王清福让刘大星在路边等候,自己和华老汉去联系厂家。
刚和刘大星分开不久,迎面走来了一名青年男子,见到这名青年男子,王清福急忙走上去递烟,王清福告诉华老汉,这是制药厂厂长的外甥,和自己关系不错。王清福说明来意,青年显得有些为难,他告诉王清福,舅舅去济南开会了,临行前,舅舅特意嘱咐,这个新研发的抗癌药只供上流人士使用,不对外销售。经不住王清福软磨硬泡,男青年同意了他的请求,男青年提出每粒60元卖给王清福一些,但必须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旁站着的华老汉,看傻了,这时他才知道,原来自己遇到了“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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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着发财,竟连药厂影子都没见到
拿到神药的样品后,王清福激动不已,在送药的路上,他和华老汉盘算着,事成后,每粒药就能赚到30元钱,每盒1000粒,不费吹灰之力赚到3万元。整日在土地里刨食的华老汉,哪做过这样的“大买卖”,他不想放弃这次发财的机会。“不错,就是它。”仔细端详了一阵后,刘大星确定,这就是自己要找的“抗癌神药”。“90元一粒,有多少要多少!”刘大星财大气粗地说道。王清福拽着华老汉赶回家中筹钱,并索要了刘大星的联系方式。“还差两万。”王清福在给家中打过电话后,自言自语到。他猛的一拍脑门,拽着华老汉小声的商量,愿不愿跟自己合伙,赚这笔钱。华老汉想了想,说家中还有1万2千块钱的存款。骑车回家取完积蓄后,华老汉将钱交给了王清福去提药,自己则负责稳住刘大星,约莫10分钟后,王清福给刘大星打电话说,药到手了,但有一个手续需要华老汉签字。
如此轻松就能赚笔大钱,华老汉心急火燎地骑车来到了养殖场附近,可他左找右找,怎么也没有找到王清福,当他回去找刘大星时,哪里还有刘大星的影子。华老汉大呼,自己着了骗子的道。自始至终,华老汉连药厂的影子都没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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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骗“一家亲”,团伙里“真没外人”
为迅速侦破此案,微山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取得了市公安技侦、刑侦支队与枣庄警方的配合。专案组对案发现场周围区域进行了排查和布控,枣庄男子袁某被纳入了警方的视线。袁某,38岁,农民,枣庄市薛城区周营镇人。2009年,袁某曾因诈骗罪被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同日被判刑的还有其同伙袁某某、杨某进等5人。
2013年11月12日一早,一辆车牌为鲁DC39XX号的银色东风小康面包车出现在一货物交流会上,袁某带领两名男子走下车四处寻找合适人选,专案组民警跟踪一上午,没有发现三人实施诈骗的迹象。为了防止三人继续诈骗,专案组民警,在一段乡村公路上,驾车将袁某所乘车辆逼停。当场将袁某、袁某某、马某、杨某进等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过突审,四人交代他们还有同伙张某、褚某。为防止其他嫌疑人闻风而逃,专案民警奔赴枣庄,在一餐馆内将2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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