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部署打击新闻敲诈行为和规范报刊征订工作
来源: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
齐鲁网12月1日讯(山东台记者 廖亮 贾晓菲)据山东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山东新闻联播》栏目报道 根据山东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统一要求,我省近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打击新闻敲诈行为,规范报刊征订工作,并将其列为“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全省上下联动,限期加以解决。
这次整治范围包括:新闻记者以曝光相要挟索要钱财、拉广告、要赞助、搞发行;社会机构或人员假冒新闻单位或记者借所谓新闻采访敲诈勒索;假记者与真记者相互勾连,合伙分赃等新闻敲诈行为“三种诈术”,摊派发行、强制发行、以利相诱、要挟赎买、违背公平竞争规则、搭车征订等报刊征订的“六大乱象”。
坚决打击新闻敲诈行为专项整治从现在开始持续到明年2月份,总体要求是,要突出“四抓”,即抓防范、抓查处、抓监督、抓机制,综合施治,一抓到底。
要加强媒体行业自律,做到“五检查、五清楚”,检查本单位是否存在以稿谋私问题,搞清楚是否存在以曝光批评为借口逼迫拉广告、搞发行等;检查使用社会来稿情况,搞清楚是否存在合伙串谋、敲诈勒索情况;检查本单位采编人员行为是否规范,搞清楚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问题;检查是否有采编人员创办或参股各类公司,搞清楚是否利用职务便利强拉业务、创收牟利;检查媒体驻地方机构是否遵规守纪,搞清楚是否向采编人员下达创收任务、变相“买卖新闻”,是否按规定使用和管理聘用人员。
要强化整治力度,做到“五个坚决查处”,对投诉举报、上级督办的案件线索,对新闻敲诈行为频发、社会影响恶劣的媒体和从业人员,对违规设立的记者站,对网络新闻敲诈行为,对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进行坚决查处。
各级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记协、“扫黄打非”等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开设网上举报专区,及时受理社会举报投诉。
报刊征订工作要坚持保障重点党报党刊稳增与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并举。一方面要用好党费、宣传文化资金和财政资金,确保2014年度50%左右行政村的重点党报党刊订阅经费。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整治和规范报刊征订工作,切实坚持“管办分离”原则, 党政部门退出报刊经营活动。
要执行“九项纪律”,包括:1、除重点党报党刊由各级党委宣传部门统筹作出安排外,所有党政部门均不得通过发文件、下指标等手段摊派发行报刊;2、不得将乡镇、企业、村级组织等基层单位是否订阅报刊与工作考核、评优达标挂钩,搞加分扣分或“一票否决”;3、不得利用登记、年检、办证、办照等工作之便向服务和管理对象摊派报刊;4、不得采用电话通知、利用系统工作会议提要求、下发报刊订阅“建议表”等手段变相摊派报刊;5、不得采取提成回扣、赠钱赠物、公费旅游等办法推销;6、不准利用报刊版面以宣传、表扬为由搞变相摊派或以批评相要挟逼迫征订;7、不得将党报所办的子报子刊及其他专业行业类、都市类报刊与党报党刊一起搭车征订;8、不得将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变相公开发行和刊登广告;9、不得超范围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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