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济宁考核“一把手”:奖可达百万惩可至免职
从2012年年初开始,山东省济宁兖州市在对各县(兖州市区)“一把手”全年业绩考核时,专门列出20%比例作为平安建设考核内容。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在济宁采访时了解到,“一把手”们深感平安建设压力重大、责任重大。
“考核代表着工作方向。”济宁兖州市委书记、兖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平昌说,“拿出如此大比例分值来考核地方‘平安建设’,就是要让各级党政领导明白,一定要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让老百姓在享受经济发展成果同时,感受越来越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幸福感、满意度越来越高”。
考核意志体现平安价值
2013年年初,济宁兖州市委、兖州市政府决定,在“全兖州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满分1000分里,专门拿出200分作为社会稳定信访工作考核,考核主体就是各级党政部门“一把手”。
济宁兖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军介绍说,全兖州市所属14个县(兖州市区)以及兖州市委、兖州市政府各部门都被纳入考核范围。在分值比例上,信访工作占70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占60分,其他诸如安全生产、互联网舆情处置、食品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共占70分。
“一个地方平安与否,信访工作是晴雨表。越是平安的地区,信访量就越小。同时,信访量的大小又能直接反映当地群众对党政工作和其他社会管理服务工作的满意度。”马平昌说,“‘一把手’考核拿出如此大的权重给平安建设工作,在平安建设工作中又拿出大权重给信访工作,这代表了工作方向和工作意志,价值非同一般”。
步步为营推进平安建设
据统计,今年以来,济宁共公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1起,在侦涉黑案件两起,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40个,查获团伙成员215人,缴获赃款赃物总价值1000余万元。这些成绩的取得,源于去年以来济宁兖州市持续开展的打霸除恶行动。
2012年以来,济宁建立了打霸除恶长态化工作机制,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委组织协调,政法部门主力攻坚,综治部门密切配合,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今年,济宁提出“新的霸恶势力不能产生,老的霸恶势力彻底打光”的工作目标,让霸恶势力在济宁无立足之地。
为进一步提高案件执结率,济宁法院系统逐步探索实行了“小集中”执行模式。所谓“小集中”模式,即分区域集中送达、分批次集中查询、分时机集中执行。据统计,今年以来,济宁法院系统通过该模式集中执行化解1390件,其中陈年积案为466件。
济宁兖州市还在基层全面设立“派驻检察室”,要求检察机关逐步完善视频接访便民制度、检察官约谈制度,切实为老百姓化解矛盾、维护合法权益,并积极服务地方发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开展法律监督。
今年,济宁兖州市被评为“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兖州市”。“有效打击犯罪是实现平安和谐的大前提,提升政法机关服务群众的主动性是老百姓实现安居乐业的大基础。因此在推进平安建设的过程中,我们把政法机关打击犯罪、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等工作按大权重、大比例的原则纳入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考核,力求各级政法机关步步为营,扎实推进平安建设。”韩军说。
百姓至上构筑平安根基
据了解,今年前8个月的考核已经拉开了济宁各县(兖州市区)的巨大差距,其中累计被扣分最高的已达64分,最低的仅被扣两分。根据考核奖惩规定,对成绩突出者将给予奖励,干部优先选拔使用,而对落后者将进行严格问责,问责分为6种,从谈话批评、责令检查,到通报批评、停职检查,最严重的有责令辞职和免除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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