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中刘某正在殴打学生
孩子与同学有矛盾,做家长的,应当帮忙化解矛盾,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可家住市区的刘某,不但不化解矛盾,反而做出了帮儿子出头、殴打儿子同学的过激行为。12月9日,刘某因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以15天拘留的处罚。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刘某上初中二年级的儿子小强,因为与同年级学生小千、小星等人合伙向低年级同学要钱,被同学告发后,小强向学校举报了小千、小星等人,小千、小星准备“教训”小强,小强听到这个消息后,叫来妈妈帮忙“助阵”。9日11点44分,刘某在学校门口打了小千一个耳光,与小强有矛盾的小刚,在出校门时被刘某打了一个耳光踹了一脚,发现刘某的过激行为后,学校保安将学生带回学校,刘某被拦在了校外。
12月9日上午11点50分,中区公安分局太白东路派出所接到报警,辖区内一所学校有人打架。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名穿着黄衣的中年女子,正气势汹汹地站在学校门口,女子的周围还站了数名成年人。在确定中年女子刘某殴打在校学生后,民警将刘某带至太白东路派出所。据民警白海涛介绍,刘某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应当处以五日以上十日已以下拘留,但刘某属殴打不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情节特别恶劣,所以处以拘留十五日罚款伍佰元的处罚。“学生们在一起,可能出现细节上的小摩擦,这些应该通过沟通解决,切忌出现过激情况。”办案民警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