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济南第二批帮扶解困资金开始发放 1583名职工将受益
本报12月26日讯 困难企业破产清算退出后,职工如何安置?记者26日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第二批帮扶解困资金使用和企业一次性安置职工清算退出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出台。根据该办法,第二批帮扶解困资金重点解决18户安置职工清算退出的一批企业,涉及职工1583人。办法制订了安置职工方案和企业清算退出时间表。企业与职工终止劳动合同涉及的经济补偿金,按济南市当期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政府借支资金给予帮扶救助。
实施办法表示,按照"四个一批"总体工作思路,第二批帮扶资金重点解决44户困难企业中一次性安置职工清算退出的一批企业,共计18户企业,涉及职工1583人。坚持"先报先审批、成熟一个解决一个"的原则,加快企业清算退出工作。18户困难企业力争2014年3月底以前全部完成一次性安置职工,注销社保账户;2014年6月底前完成资源整合,并入集团公司或托管。
据介绍,第一批帮扶资金已完成99%以上的发放,44家困难企业中的4000名特困职工也于近日领取了市慈善总会发放的每人500元标准的帮扶款。另外,各企业按规定尽快申请节日慰问救助金,2014年春节前完成申报、批复和发放工作。
办法表示,困难企业与职工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是企业行为,应以企业为主体解决。考虑到困难企业长期积累的包袱和困难,政府以借支资金方式给予企业一定的帮扶救助。帮扶要求统一政策、统一标准,按照企业完成与职工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的实际人数核算,具体标准按济南市当期最低工资计算。考虑到明年4月左右,2013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就将出台,这可能造成补偿金计算标准前后不一。为此,方案要求必须保证一家企业前后只能有一个安置计算标准,为减少误会,应尽量赶在明年3月底前结束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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