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金乡县城规划区内各开发片区、各楼盘预售信息火爆,其间,不乏有些开发企业存在不良信誉问题。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金乡县住建局采取四项措施严格规范商品房预售管理。
实施商品房销售方案报备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向预售许可机关报备商品房销售方案,严格“一房一价”,实际售价与备案价格浮动超10%的应重新报备。
加强预售房源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一次性将许可预售的全部房源按申报价格公开对外销售,不得捂盘惜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得以“内部认购”、“内部登记”并收取订金等形式进行非法预售。
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强化商品房销售合同监管,对非法预售、发布虚假广告、囤积房源、炒卖房号恶意哄抬房价、合同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从严查处。(毕曼 张翠平 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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