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讯(记者 朱雪梅)为规范羊肉及其制品屠宰和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羊肉和有毒有害羊肉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防“假羊肉”流向餐桌,市食安办牵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和市畜牧兽医局严格贯彻落实省有关部门要求,自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2月29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羊肉及其制品“规范整治打击”专项行动。
据介绍,本次专项行动将聚焦八大重点问题进行整治,这八大问题是“挂羊头卖狗肉”,掺假掺杂;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羊肉;超过保质期的羊肉,特别是进口羊肉;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的羊肉和“混合肉”;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羊;添加、掺杂毛皮养殖动物的胴体;来源不明、标示不清、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索证索票不全;以及“瘦肉精”问题。这次专项行动坚持全过程整治,强调从屠宰、生产加工到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的全过程规范整治,在流通经营、餐饮服务环节发现的问题要向上溯源,直至追到生产加工和屠宰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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