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规定》,规范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兖州市场秩序,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1月16日,区委统战部、区民族宗教局、区工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会同区伊斯兰教协会,对城区内清真食品生产厂家、大型超兖州市、农贸兖州市场、清真餐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个体工商户等进行了一次清真食品执法检查。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全区各清真网点执行《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规定》情况较好,能够按照少数民族传统饮食习惯生产、经营清真食品,大型超兖州市能正确使用清真标识,将清真食品摊位与非清真食品摊位分开经营。但是,检查中也发现存在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混放、个别非少数民族个体工商户悬挂清真标识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当场向经营业户和生产经营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下达了整改通知,限期整改。检查组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还加大了宣传力度,将《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等宣传材料直接下发到被检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手中,要求他们通过认真学习,进一步增强清真食品的管理力度,按照规定加强管理,责任到人,确保清真食品不出任何问题。通过清真食品检查,有效地规范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兖州市场秩序,维护了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民族团结。
(杨广喜 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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