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1月15日起,济宁市将对城区所有公共停车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按区域统一收费标准,同一区域内同类型车辆必须执行统一收费。城区所有机动车停车场,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必须在交警支队申请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办理备案登记,未进行备案登记和手续不齐全的停车场将被依法取缔。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经营、私自收费。
济宁市交警支队交管科负责人程海介绍,实施统一收费管理后,城区公共停车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将纳入济宁市圣城泊车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公司工作人员统一着装、统一收费标准、统一票据、统一服务规范。
济宁市圣城泊车服务有限公司经理李海朋介绍,车主停车后由工作人员对车主姓名、车牌号以及准确的停车时间进行登记。车主离开时,工作人员将根据停车时长按照物价局规定的不同区域、不同车辆的收费标准计算出准确收费金额,并为其开具地税部门专用发票。"如果没有发票,车主有权拒绝交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