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还对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其中,申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的新就业职工应具有市区常住户口、首次参加工作不满5年,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申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在公安机关连续办理市区范围内暂住登记1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人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人才认定标准等条件,具体申请条件由人才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目前我市针对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群体已建设了多个公租房项目,如位于开发区滨海大道旁的武船重工公寓,位于黄岛区昆仑山路以东、辛安六号路以南的辛安公租房项目包括公租房和人才公寓两类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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