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重视环境保护和垃圾分类处理,2012年6月德国《循环经济法》生效,将德国垃圾处理法与欧盟相关法律相衔接,更有力地强化了环境保护的可持续性和原材料资源利用的有效性。
德国政府尤其重视电子垃圾危害的教育,联邦环境部曾专门组织宣传教育活动,鼓励民众珍惜资源,例如宣传每14吨电子垃圾平均含有1吨铜,而矿工要得到这1吨铜,需要开采1000吨铜矿石。
值得一提的是,如今德国城市已经废弃填埋垃圾处理法。德国首都柏林城市清洁公司官员介绍说,德国2005年就关闭了所有的垃圾填埋场,但即使如此,他们在未来40年中仍然要为处理柏林原有的3个垃圾填埋场花费4亿欧元。
垃圾处理年收益500亿
成效:德国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率达86%,包装垃圾为81%,电池再利用率为77%,废纸回收利用率为82%。垃圾处理行业每年收益约为500亿欧元 (约合4200亿人民币),解决就业岗位24万个,该行业已成为德国重要的经济和就业领域。
日本:从源头控制垃圾生成量
据统计,上世纪90年代后,日本东京都23区的人口没有减少,反而还有所增加,但是城市产生的垃圾和最终被填埋处理的垃圾却逐年减少。那么,东京的人口没有减少,而垃圾为何会越来越少呢?
首先,法律约束起到了重要作用,从源头控制住了垃圾的生成量。
日本有较为完善的构建循环型社会的法律体系,如确保社会物质资源循环利用的《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还有关于恰当处理废弃物的《废弃物处理及清扫法》,以及《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容器包装再生利用法》《家电再生利用法》《食品再生利用法》《汽车再生利用法》等。
在这些法律约束下,日本国民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3R”实践,从源头上有效减少了垃圾的生成量。“3R”是减少、再利用、循环3个英文单词的首字母,核心意思是尽可能不购买和使用容易产生大量垃圾的物品,尽可能延长物品的使用寿命,不轻易抛弃,并尽可能使物品再生利用。与此同时,东京都还实行严格的定时、分类投放垃圾的制度,有效控制了垃圾的二次污染。
以东京都涩谷区为例,每周一、周四投放可燃垃圾,周五投放可回收资源垃圾,周六投放不可燃垃圾,区内居民和单位均能严格在规定的时间将垃圾分类投放到各自门口的垃圾箱或垃圾袋内,垃圾车也会在规定的时间到达将垃圾运走。
其次是注重资源回收,使垃圾总量减少。日本在垃圾处理过程中,可再生资源要进行分类回收。陶瓷、碎玻璃等不可燃垃圾会被送到“不可燃垃圾处理中心”。之后,工人要将其中的铁、铝等可再利用资源挑选出来,然后才将剩余的垃圾进行焚烧和填埋,可燃垃圾经过“清扫工厂”焚烧后,体积仅为原来的二十分之一,如果将剩余的灰渣在“灰溶融设施”处理后体积还能减少二分之一。
垃圾量减幅38%
成效:东京都23区的垃圾量从1989年历史最高水平时的近500万吨减少到2008年时的306万吨,减幅超过38%。 1989年东京都的垃圾填埋量近250万吨,达到历史高峰,而2008年时减少到不足50万吨,填埋负担大大减轻,再次污染的风险也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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